学位授予

地球物理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学科 博士学位申请者创新成果基本要求(学术博士)

日期:2022-09-13 点击数:

地球物理学、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学科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的科研成果的创新性水平应达到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内涵和发展动态,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学科知识和能力、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并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取得以下要求的创新成果作为其科研成果创新性水平的评价参考。

一、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议论文1篇,并在该学术会议上作报告,同时其创新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进行创新性水平的认定:

1.在《CNS及其专业子刊目录》或《业界公认学科综合顶级期刊、一级学科顶级刊物目录》或《D类期刊目录》或中科院分区一区期刊收录的期刊上发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2. 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二等奖以上且署名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一等奖且署名前3名;

3. 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2篇;

4. 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并取得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被E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2篇;

2授权发明专利1项;

3)获其它国家级科研奖励署名,或获省部级科研一等奖且署名前5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二等奖且署名前3名;

4)出版专著1部。

(5)参与制(修)订1项国际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①期刊目录参照文章发表当年公司《CNS专业子刊目录》、《业界公认学科综合顶级期刊、一级学科顶级刊物目录》、《D类期刊目录》、《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议论文1篇,并在该学术会议上作报告,同时其创新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进行创新性水平的认定:

1.在《CNS及其专业子刊目录》或《业界公认学科综合顶级期刊、一级学科顶级刊物目录》或《D类期刊目录》或中科院分区一区期刊收录的期刊上发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2. 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二等奖以上且署名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一等奖且署名前3名;

3. 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3

注:①期刊目录参照文章发表当年公司《CNS专业子刊目录》、《业界公认学科综合顶级期刊、一级学科顶级刊物目录》、《D类期刊目录》、《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

三、其它要求:

1. 学位申请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及获得的科研奖励(国家发明和科研获奖以证书为准)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且署名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公司;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在出国期间取得的成果公司可不为第一署名单位,但应为署名单位之一。

2. 发表的学术论文以现刊或以网上检索到全文为准,录用通知不予认可。

3.参与制(修)订1项国际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以标准(规范)的“起草人”署名为准,公司必须为参与制(修)订署名单位之一;行业标准(规范)的批准发布部门必须为国家部委。

4.本创新成果基本要求从2022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2021年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达到本创新成果基本要求或原学术成果要求都可以申请进行创新性水平的认定。

四、对未达到上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若指导教师认定其创新性水平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也可以将能够体现其创新性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以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创新性水平的认定。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其答辩申请的,论文评审份数增加至5份。若其学位论文评审未通过或获得学位后论文抽检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则其指导教师三年内不能再推荐未达到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